《省医保局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4-09-25  阅读:3

  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如何安排?

  为了有效应对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以及医疗消费水平持续上升的趋势,进一步加强并优化居民的医疗保险待遇,《通知》明确:一是2025年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同时居民个人缴费增幅适当降低。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1070/人。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70/人,个人缴费标准为400/人。二是延续集中征缴为主,零星缴费补充的方式开展征缴工作。1.集中征缴期为2024923日至2025228日。2.零星征缴期。普通群众在202531日至2025930日期间参保,按1070/人·年标准缴费。并从缴费之日起,待遇等待期为90天。

  二、如何持续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

  《通知》要求,一是集中征缴期开启前,县级医保部门应与同级民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共享特殊困难人员名单并做好特殊人群身份标识。省税务部门在系统中做好各类特殊困难人员资助缴费标准配置,确保特殊困难人员及时参保并享受政府资助。二是通过精准分类资助、强化数据共享比对和排查、精准识别并跟踪参保情况,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不低于99%。三是常态化开展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监测预警,做好高额医疗费用人群的集中推送和基层排查紧密结合,切实减轻困难人员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三、2025年我省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有哪些新的变化?

  一是优化新增及流动人员参保登记渠道。从2025年集中征缴期起,优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流程,增加登记渠道,城乡居民不仅可通过政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还可通过手机端进入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贵州医保APP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后,再使用税务部门的缴费渠道完成费款缴纳。二是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中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到近亲属的规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仅可为配偶、父母、子女,也可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三是全面优化新生儿登记及待遇享受政策。新生儿出生90天以内凭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登记并缴费参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四、如何扎实抓好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扩面工作?

  为切实抓好组织实施,《通知》要求各地切实把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精神实质,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等方面抓好工作,维护好群众医疗保障权益。

  声明:文章来源于医药网,转载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返回